看着姜胜保那眼光,我小心的说:“那算我没问,有小龙帮着查,方启刚和容方公司应该能摸清个大概来。”
姜胜保没吭声,默默喝茶。他不时望向窗外,似乎那深暗的夜空有什么让他难以释怀的。
看时间太晚,姜胜保怕回去吵了姜妈,就跟我回了公寓。
我上了床,要睡下时,姜胜保在书房叫我。我过去问他干啥?他坐在床上,拍拍床让我坐。
“你不是打听方启刚是什么人吗,就跟你说说,准保你听了大呼过瘾。”
“有那么精彩吗,那你快说。”我盘腿坐床上,撑着下巴,兴致勃勃听着。
姜胜保靠着床头,一边抽烟,慢慢从烟雾中走进了那段久远的岁月——
在姜胜保记忆中,二十出头的他,是最为风光的时候。作为厂长的儿子,他分到了舒适又不错的工种,车间主任、工会主席这些人都会让着他,给他大行绿灯。那时的姜胜保绝对是个英俊的青年,留着三七分的发型,拿着大哥大手机,不知让多少人羡慕。
那时流行的是跳交际舞,厂里的工人文化馆晚上和周日都会举行舞会。也就是在某个晚上,姜胜保认识了厂里的女职工刘曼。
刘曼梳着两根长长的辫子,穿条白色碎花连衣裙,身材高挑,显得那么轻盈,那么矫健,简直就像天边飘来一朵白云,在一众女青年中格外打眼。
姜胜保第一眼就看中了刘曼,走上前去邀请她跳舞。可就在这时,一旁钻出一个矮小单瘦的男孩,看上去像个中学生,烫着菠萝头,面色腊黄,有点营养不良,完全是个矮矬穷——他就是方启刚。
实际上方启刚比姜胜保还大一岁,只是家境贫寒,又早早辍学到码头上干活,所以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显得老成点。
面对穿着花衬衫,一副香港时髦青年打扮的姜胜保,方启刚跨步拦在刘曼面前。
姜胜保乐道:“哟,还有个护花使者啊!怎么,她是你老婆呀,不让跳?”
方启刚正色说:“她是我女朋友!”
“呵呵……她是你女朋友?看上去你像她叔叔,带侄女出来玩的吧。”姜胜保对边上的伙伴说,“哥几个,你们说是不是啊。”
几个人自然点头叫嚷,围住了方启刚。
方启刚面对比他高大的几个人,虽然有些架不住,但还是一步也不退让,同时还紧紧抓住刘曼的手。
姜胜保一看,更不舒服:“手都拉上了,你拽什么劲啊!你先站边上去,看这小妹妹愿不愿意跟我跳舞。”
方启刚紧咬着牙,随时准备动手的样子。
刘曼轻声跟方启刚说了句什么,然后很有主见的对姜胜保说:“你让他们几个走开,我就跟你跳。”
姜胜保二话不说,摆头让伙伴站一边去,很有风度的做了个请的姿势。
就这么,姜胜保与刘曼下了舞池。他搂着刘曼,不时朝方启刚眨眼坏笑,一副胜利者的模样。
跳舞时,刘曼告诉姜胜保:“我只跟你跳这一曲,是给你面子,也不想你们打架。”
“一曲不够,今晚你就当我舞伴得了。”
“不行!如果你要再纠缠我,那我就去找主任告你耍流氓!”
姜胜保笑得不行:“主任?他得听我爸的,我爸听我的,你说你告了有用吗!”
刘曼听说过姜胜保这个厂长公子,只是不认识,今天听这一说,才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全厂有名的姜公子。但她生性是不服软的,也很有头脑,觉得不能这么轻易就让姜胜保占了便宜。
刘曼说:“你是非要和我跳吗?”
“当然。这里的女孩我就看上你了。”
“那你先答应把方启刚招进厂里来,我就跟你跳。你不答应的话,我坚决不跳!”
姜胜保望眼闷着脸站舞池边上的方启刚:“就他?这个小矮子有什么好的?不如你当我女朋友吧,我肯定让你比现在强一百倍!”
“不!他救过我,他对我家人也很好,我不能甩了他。”
“就他还能英雄救美?他小子走狗屎运了。”
“你答不答应?不答应我走了。”刘曼正色道。
“嗨,别急嘛。不就是招工进厂嘛,有什么大不了的。回头我跟我爸说说。不过这事要办成了,你得当我女朋友才行。”
刘曼没吱声,眼光在方启刚与姜胜保脸上绕了几绕。
没过多久,姜胜保找了人事科长,把方启刚招到厂服务部,虽然不是正式工,但干得好的话,三年就可以转正。
方启刚来上班时,遇到过姜胜保。姜胜保哪会放过这样长脸的机会,一副救世主的派头,把方启刚比得头都抬不起来。
后来姜胜保才知道,刘曼是和团支部一起搞树新风活动时,帮街道上的孤寡老人打扫屋子,刘曼到屋顶清扫落叶,一失足摔下来,刚好被住在边上的方启刚救下。一来二去,两人就这么好上了。
方启刚的家住在老旧的街道上,是间三十来平方的小房子,破旧不堪,家里有爸妈和五个小孩。方启刚排行老二,不受爸妈喜欢,家里的重活累活全都他干。他没上学后,就在社会上打流,不是去河里捞鱼虾,就是上街道办的厂里干点零活,后来又去码头当搬运工。
把方启刚招进服务部后,姜胜保就有充分理由找刘曼了。他带她去市里的各个舞厅,给她买漂亮的衣服,逢人就吹嘘是自己女朋友,觉得很有面子。
跳完舞,姜胜保一帮人会去高档饭店喝晚茶,这是从广州流行过来的。其实就是吃宵夜,小推车上摆着冷碟凉菜,当然也有热菜和炖汤等。
刘曼家里条件也一般,还从没上过饭店吃饭。坐在富丽堂皇的大餐厅,她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气派。
姜胜保不知道的是,好多次他带着刘曼跳舞,再去饭店吃宵夜,方启刚都悄悄跟着。他躲在外面,吹着冷风,看着他们高谈阔论的吃喝,已经牙齿都快咬掉了!
后来有天,方启刚痛下决心,找了码头上的工友,气汹汹来找姜胜保约架。说白了,这次群殴关系到刘曼是谁的女朋友,也就是赢者当刘曼的男朋友。
姜胜保自然不会怯场,他一招呼,那些跟着他吃喝的狗肉朋友全来了。
在厂子后面的山脚下,双方摆开阵势,刀棍什么的都用上了。就像香港黑帮电影,一群小混混和力大如牛的工人,毫无章法的打起来。他们叫声震天,有的不要命的打,有的见势躲,还有的用石子狠砸。
刀砍棍挥,一片惨叫声,几十个人扭打成一团,每个人身上头上都沾着血,也不知道是谁流出的血。
打到后来,姜胜保一人对抗几个人,才发现他的那些伙伴所剩无几,都抱头鼠窜了。
姜胜保把棍子一扔,大气的说:“好吧,我输了!”
方启刚从人群中挤出来:“以后刘曼是我的女朋友!”
“归你就是。”姜胜保气恨的摔手而去。
这次群殴引起了厂里和派出所的注意,姜胜保先被叫到保卫科,被严厉批评。影响太大,他爸也实在罩不住,被治安拘留了十五天。
等姜胜保出来,他觉得没脸在厂里呆了,就找他爸要了点钱,去书市做生意。这时的书市非常火爆,在全国都有名,许多书商都来此批发,各种渠道出来的情色小说、美女画报,成了最赚钱的营生。
姜胜保在厂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,主任也不好说他。他多数时间都在书市上,进货批书,忙得晕头转向。
姜胜保没想到的是,刘曼有天竟然找了来。已经是方启刚女朋友的她,对他们这种以群架形式判定她归属的做法十分不满。她说现在又不是古代,你们凭什么拿我当赌注。姜胜保虽然喜欢刘曼,但他必须守信用,讲定的赌规,他怎么也不能打破,否则还怎么混啊。
刘曼很生气的走了,她的态度其实已经很明显,她渴望过好日子,而不想跟着方启刚过那穷苦的生活。
刘曼的态度刺激到方启刚,他在服务部起早贪黑的干,利用一切办法赚钱,有了一点钱就给刘曼买礼物。可在刘曼看来,这小礼物根本比不了高档饭店和漂亮衣服。在刘曼心里,那风光富裕的生活才是她真正想要的。
姜胜保在书市干了两年,书市的风光就过去了,他还亏了一大笔钱。这时姜胜保爸重病去世,他在厂里的公子哥地位也不复存在。受不了主任主席他们的势利眼,姜胜保一气之下辞掉工作,去了广州。
当年像姜胜保这样辞掉国营正式工作的,还非常少。有人最多是停薪留职,保留自己的工作,每年往单位交一笔留职费,是作两手准备的。姜胜保可没管那么多,拍屁股走人,从厂里的公子哥一下成了没工作的社会人员。
现在看来,当年敢于迈出第一步的人,一定会比窝在单位的人强。可身处其境,下这个决心还是很要勇气的。姜胜保的性格是洒脱路数,从小优越惯了,国营工金饭碗什么的,在他眼里并不是什么金贵得了不得的东西。
姜胜保只身一人到了广州,他身上只有找他妈要的一点钱,完全是两眼一抹黑。出了广州火车站,对面就是流花服装批发市场。姜胜保也懒,既然不知道去哪,那就在市场边呆着吧。
这天晚上,姜胜保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,住进了一家简陋的东北旅馆。进去后他才知道,里面是一长条的通铺。姜胜保上了铺就埋头睡。谁知,在他熟睡时,发生了让他目瞪口呆的一幕……